关于股权委托
更新时间:2012-07-06 11:28:02
问题描述:
2008年B与C共同投资,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开办公司,按照当日合同议定:投资金额各处一半,股份各占该股已半,B因身体不适委托C代为管理所属股份,并赋予C管理报酬.我(A)于2008年加入该公司并出任管理人员兼技术总监,2010年收购所得B的所属股份,但是其中收购股份时被迫沿用2008的股份合同,现在觉得不合理,我自己已经加入管理了,为什么还要支付C管理工资呢?请专业人士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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