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VS合同
更新时间:2012-07-03 10:12:59
问题描述:
房屋买卖只有一个收据 “今收到买家20000元整,此房一切产权归买家所有。关于房产权的事,如有任何人找事归卖家负责,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在三个月内办好交给买家”这样的收据可以作为卖房的合同么?法院判卖家于本案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买家办理此房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我很郁闷 未注明房屋,土地在哪没门牌,没面积收据只有写此房,请问这样的收据具有法律效益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