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式合同及社保,解除劳动关系应得多少赔偿?
更新时间:2012-06-29 11:20:10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1年9月开始在一家公司的北京分部工作,日前(2012年6月底)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之前我曾经在两份空白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上的具体工资及岗位等处均未填写,且始终未返给我一份。同时,这9个月没有给我上社保。另外,此公司总部在深圳,北京分部没有正式注册,其间工资发放由深圳公司账户打到个人工资卡上,网银查询可证明是“工资奖金”类进账摘要。请问,如果我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哪些证明?网银账单是否已经足够?未正式签订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这段时间,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社保单位应缴部分可否直接支付给个人?切盼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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