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偿
更新时间:2012-06-29 14:50:24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7月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3年,今年5月,公司组织架构变更,将我调查部门及岗位还有薪酬,我不同意,后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赔我一个月的工资(其实应该赔两个月的工资,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22个月)并签订赔偿协议后,我离职。协议中约定赔偿款于本月15日到帐,本月至今未到帐,公司方面答复由于工作失误将在下月15日到帐。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另外,根据劳动法我能否拿到两个月的赔偿?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