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合同。
更新时间:2012-06-22 17:18:14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从2009年6月21签订1年 2个月试用期共14个月合同 一直工作至今 合同已经过期1年多将近2年了。 昨天公司文员突然要和我续签合同。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还要和我补签过期的合同。让我推到周1在说了。 问题是我有点不想干了。请问有什么赔偿吗 例如双倍工资之类的 我现在还在职。续签和补签的合同以推到周1。请问如果继续干能拿到赔偿吗。或者辞职能拿到赔偿吗。 保险也一直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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