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付了137750元。如果他们找不到原件我方可能再向法院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如果可以我方将以什么理由提出?
更新时间:2012-06-16 18:03:23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有一个官司,我们家的设备卖出去2年多了,一直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速度。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努力整改。
前段时间客户突然提出不让整改,要求退货。后来他们就到法院把我公司告了。合同金额是145000元,他付了137750元。
在2010年10月分他又和我们签了一份补充合同,约定自2011年11月份以后每天处罚我公司0.3%的违约金。因为当时是传真件,
他们没有保留原件,所以在举证时法官要他们在一周提供原件。本来我方以为他有原件,所以打算赔他3万违约金(这在开庭时我方已经提出)。
如果他们找不到原件我方可能再向法院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如果可以我方将以什么理由提出????
谢谢!!!!!!
20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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