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2-06-04 10:18:18
问题描述:
您好!
我现在怀孕四个多月,五一之前我向公司申请两次请婚假回家调养身体,孕期反应比较严重,公司不允许,还要我到天津出差四天组织公司年会,我在医院开了假条,但我将时间修改了,将公司年会时间避过去了。可以说是一个假的病假条,公司察觉了。公司绩效面谈给我打的绩效分数59分,我虽然非常气氛不满,但是我签字了。现在公司要我从现在工作的地点更换到离家非常远的地点上班,来回路上要四个小时。我不同意。公司给我三个选择,一个休长假,不给工资,上社保;另一个到新地点上班;都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知道如果我不同意更换工作地点,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我这种情况,到劳动仲裁能否胜诉。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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