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2-06-01 11:13:22
问题描述:
在深圳签的劳动合同,调到东莞工作现在公司要降我的工资,请问这个合理吗?我是2009年2月份进的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到2010四月份又签了一份五年的合同 ,在2011年4月6日调到东莞新开的车间工作,职位也上升了工资也加了。现在这个新开的车间因没订单没开了,我不愿意调回深圳上班,就被分流到东莞这边的另一个车间工作,但不是原来 的职位,现在公司就是要和我重新签合同,按现在的职位定工资,比原来 的职位工资低好多,按东莞这边的底薪1100签,深圳的底薪 是1500,这样连加班费算下来就要比原来的工资少好多,公司这样的做法我不接受,如果我不签合同会怎样?我可以提出让公司 解雇我吗,怎样可以 得到补偿金我,这个补偿金是怎样算的,我的标准月工资是3000(包括各种补助在内),加班费另外算。 望百忙之中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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