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方面的法律咨询
更新时间:2012-05-29 10:10:25
问题描述:
背景:1、入职3个月了,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在入职表中有一个信息不全的劳动合同; 2、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发放工资不及时; 3、员工很难批到辞职,之前很多员工都只能自离了,批到辞职的都很难领到工资; 4、原工程师离职太快,没有一个完整的交接过程,文件较乱,造成本人无法胜任本工作; 5、公司与房东打官司,法院强制公司搬迁,公司将从花都搬迁至石井镇,并且公司没有正式的通知过员工需要搬迁。请问:1、本人可以选择不跟随公司搬迁吗?2、本人已口头通知过老板表示不愿意跟随搬迁,还需要书面形式通知吗?3、如果本人不跟随搬迁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麻烦吗?4、本人的工资还能否领到,或者公司搬迁改变了工作地点单方面违约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当然,本人并不想要他的赔偿,只要能从这公司离开,并拿到自己的工资,并不会牵扯什么麻烦就可以了。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