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及索要补偿
更新时间:2012-05-28 09:40:08
问题描述:
我在开发区一日资公司工作,线公司拖欠两个月加班费,且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休年假,我连续工龄29年,在这个公司工作十年,但一直给我年假每年五天,加班费也是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结算,我上12小时休24小时,没有中班费,夜班费10元,也不符合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取暖费和高温费也没有在工资中体现,我以这些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公司不同意,要我爱去那告去哪告,我下一步应如何办,谢谢能够给我帮助和解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