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真的对吗?
更新时间:2012-05-24 16:06:55
问题描述:
您好:
1.去年2月我与房东签订了2年期租房合同,期满为2013年2月14日。每月3500元,付3押1,合同规定违约方2倍房租赔付对方。
2.租房期我未通知房东自行安装了纱窗,花了1800元。但在今年2月房东要求涨300元租金时(合同规定次年每月上涨最高不超10%),我与房东提起此事,房东考虑此事后调整每月上涨100元。
3.今年4月我获得公租房机会,马上通知房东要求在2012年5月14日后退租,应该说也有1个多月了,我想不算违约吧。
4.交房过程中我要房东先退回1个月押金,并支付当时安装纱窗的费用合计3500 1800=5300元,房东不同意退回3500元,要求我在恢复原样的条件下可以扯出纱窗,并再要我向他支付3500元,否则要起诉我。
5.由于房东不满足我的要求,我至今未向房东交接水电煤及房卡等,请问律师房东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难道我真的违法了吗?我该怎么办?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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