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租凭合同纠纷被告
更新时间:2012-05-30 14:27:58
问题描述:
于2011年4月1日我和原告合同租房协议,租期3年,年租金3000元,我一次性将3年的房租交付给原告。我家是住在乡下150平米的砖房,由于当时因为要长期租了这房子,家人就把乡下的房子转交了,我们一家4口人全部搬到县城住了,家里两位长辈无工作,我还有个4岁的妹妹,我用现在工作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了贷款。没有什么经济来源。
2012年5月3日原告要求我退还房屋,并称只是跟我口头租房协议,愿将剩下两年的房租费退回给我,我不愿意。当时签了合同,合同丢失了。我的要求是等我们的心房子建立好了以后我就搬,新房子是用贷款买的,大概在8月底建好,加上要装修要两三个月才好,我跟原告商量11月1日搬,原告不同意,故开庭。烦请帮忙给予法律方面处理的一些方法及应对的措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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