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权纠纷
更新时间:2012-05-21 11:16:43
问题描述:
1991年村大队对老宅子进行统计登记,发放土地使用证,我伯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他儿子的名字领取了我们家的房屋土地使用证。进入2012年开始对拆迁进行补偿,我才知道村里以前发了土地使用证,而且土地使用证已经改成了他儿子的名字。我找他理论,想要要回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他以超过诉讼期限失去时效为由拒绝,多次商讨没有结果。针对这个纠纷提起诉讼,应属于民事诉讼吧,诉讼期限是如何界定的?按法律规定来说,是否已经超出诉讼期限?如果以侵权起诉他,可以得到怎样的补偿?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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