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王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05-05-13 18:48:00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
王先生01年购买了一辆由他人私自拼装、组装的车辆,雇用司机张先生从事运输经营活动。04年12月王先生与司机张先生达成车辆买卖口头协议,车款由王先生在司机的运费中抵扣。当天,司机张先生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交警队认定司机张先生负全部责任。被害人亲属诉讼到法院,法院判定:因有证人证明,车辆买卖协议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1、司机张先生是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 王先生不是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是司机无赔偿能力,且已逃之夭夭。
现此案已上诉,择日开庭。
上诉理由:要求王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请各位大侠对此案多提宝贵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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