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约
更新时间:2012-05-10 17:26:0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于今年4月22日与一个在上海刚成立的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我和老板沟通上的问题,老板一气之下要和我解约,我们的合同只签了2个星期啊。该公司有这样一些情况存在:1 我原属在职状态,但收到该公司offer后双方确认开工的时间是4月9号,于是我在3月最后一个星期提出了辞职并加盟新公司,谁知我离职后,该公司以培训为名一直拖延签约(从9号到11号再到20几号,有工作邮件为证),并且在此期间我个人需承担培训时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 签订合同后,当我询问社保金和公积金等问题时,又被告知到6月才能为我缴纳(4月22日签约) 3 合同注明每月5日发工资,但今年5月5日直至今日,我尚未拿到工资。
如今公司提出了要解约,我个人也不想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下去,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如拖延签约(大约3周以上)、拖欠工资、单方面解约(我本人无工作过失)和不予缴纳社会保险金等,我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我这边的材料有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文),培训、工作安排的一些邮件(英文),老板是法国人(可以说汉语)且合同上的公司写的是北京的,工作地点也是北京但注明了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如能提出仲裁,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合同期内的所有工资和社会保险金? 我急需您专业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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