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7年的工资了,我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2-05-09 14:05:25
问题描述:
保险公司上班。2001年上的班,2002年和2003年的工资是按时发的,只从2003年5月以后就没有发过工资,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公司一直说过段就有了,这是上面的政策,我这一等就到现在也没有发过工资,2011年11月份居然不在给我续签合同了,不叫我上班了,我都干了10几年了,也不发工资,现在既然已经不叫我干了,我能要回我这7年多的工资吗?我已经找劳动局了,他们居然说2006年以前的要不回来了,只能要2006年10月份以后的,说是2006年10月有规定,2006年10月之前没有规定,已经过了时效了,他们说的对吗?我看说是在劳动存续期间存在的工资不受期限限制啊,怎么会过时效?请告诉我,劳动局的说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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