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2-04-20 12:24:03
问题描述:
你好.想请教你一些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职务是片区经理.在公司做了5个月左右后因为公司在没有经过我的 同意下就把我调走.就这样我离开了公司,但是离开的时候没有结算工资,2010年年初 我把客户给公司的货款扣押了一部分在我这里作为工资抵押.后我多次叫公司把我的工资算清楚.说客户的钱我已经收到.把我的工资算了我多退少补.但是公司拒绝给我算..于是这样就 到 了上个月.公司把客户告上法庭了.说他们没有收到货款..客户现在找我 .我说我会出庭作证.但是客户一直要求我把货款退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是退还是不退.还有我的 这种行为算犯罪吗?敬请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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