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条款,我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2-04-20 15:35:23
问题描述:
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有写到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实际工作实际每周46小时,其中有两个夜班各15小时工作时间,夜班应该有额外补助,也没给我。我在网上查了员工有冬季取暖费用,也没给我。我在给公司离职报告不到30天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说安旷工处理开除公司 并且扣除当月工资,这么做合法吗?我能否要回我应有的那些报酬 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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