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突然终止能要求索赔吗?
更新时间:2012-04-13 21:06:36
问题描述:
2011年6月份,王先生(三手房东)在崔先生(二手房东)手里转接了两栋楼房用来招租(崔先生是在房管局那里转接来的),在2011年的6月5号,我妈妈被王先生(是我老乡)叫去搞卫生,并承诺每个月付工资2000元(包住宿)。就在昨天(2012.4.12),二手房东崔先生突然跟我妈妈说不让我妈妈搞卫生了.赶紧去外面找好房子搬走,他说要换人搞卫生。理由是:房管局在这检查说环境不好,走廊过道上停放了几辆自行车(租客的),现在环境不好想换人换个环境,让我妈妈在一个礼拜之内搬走,他来给结算工资。我妈妈就说:“是不是我卫生没有搞干净呢?他说不是,既然不是我卫生没有搞干净,那就不是我的责任,至于自行车停放的事情,那是王先生(三手房东)并没有要求说走廊过道不能停放自行车,你要是真的不能放就让租客们以后放到自己的家里就是。”崔先生说:“反正不要你做了,我想要换人,想换个环境。”其实真正原因是:王先生(三手房东)想换人给他亲戚搞卫生。自己不好意思出面讲;但是没有证据,只是猜测,因为他亲戚有跟我爸爸提过此事。由于我妈妈跟王先生当时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像这种情况突然终止劳动关系,请问我妈妈能要求他赔偿工资吗?能的,能赔多少金额?手术流程该怎么走?请热心的律师帮忙解答。也可以联系我手机,我会请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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