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12-03-28 19:58:47
问题描述:
2012年过年前和朋友去我们店里上班的经理家去吃饭,酒后他驾车我们回店里上班,回程中和一车发生争执,经理上前打了开车司机,我和我朋友也有点醉,欲上去帮忙,但我没打,因为我老婆在身边拉着我,但我朋友打了2拳。 事后开车司机报了案,警署很快就通知我们经理去警署说明问题,但我们经理心想又没把司机打的怎么样就一直没去,直到2012年2月份经理开宾馆被警署拘捕。 经理没说我和我朋友也参与,司机也没说我和我朋友,所以警署一直没找我和我朋友,后经理赔偿了司机4万元,以为可以私了。 后警署给出答复说 现在正在开两会,民事案件已转为刑事案件处理了,不能放人。 经理家人现在到店里说 经理马上要上述,律师也请好了,欲说出我和我朋友也有参与, 所以想咨询下,如果他说了,我要承担法律责任,或是也一样要被拘捕吗? 还有我朋友,他现在应该怎么办。 最后我想问下,他在警署时没说我和我朋友,在法庭上说还能起作用吗? 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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