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到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08-11-03 11:47:22
问题描述:
六年前的一个同事(他今年50岁),当年我(我今年37岁)从单位出来后他就开始追求我,我当时就明确告诉他我不喜欢他没有可能。但之后他仍然不断追求我,我换了两次电话,他又找到了我家开始不断的来我家或打我家电话进行骚扰,不管怎样对他讲骂他他都一样“执着”。前几年都是断断续续的,今年来的次数频繁了,我也报了两次警。我总想着大家曾经同事不理他他就没劲了,所以没有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七月份他再次到我家,我的弟弟打了他。他去报警并鉴定轻伤。
这期间他一直没有提出诉讼,今天派出所约去调解,他提出如果我答应就没事,我讲不可能我不可能喜欢他。他讲那就要赔偿十万,我肯定不同意。警官说立即立案执行,他说今天不用,他有的是时间。
我非常痛苦,这么多年的骚扰已经让我非常烦恼,也牵涉到了我的家人。如果自己一早运用法律武器也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现在请求律师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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