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拆迁继承,撤销杨某的集体土地债基的土地使用证,行不行?
更新时间:2012-03-26 07:43:04
问题描述:
宅基地房屋拆迁继承,我父母去世,2009年所留房屋拆迁,拆迁款被非继承人杨某领走,2007年侵权诉讼但是撤诉,2007年已经得知非继承人杨某(城镇户口)在1999年5月办理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我妹妹和杨某签署的房屋过户协议,把我父母的房屋私自过户给了杨某。
我现在想打行政诉讼,撤销杨某的集体土地债基的土地使用证,行不行?
我现在的证据:
1 ,杨某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大兴档案馆盖章的我父亲1953年的房契地契存根
3,派出所开的继承亲属关系证明
4,村委会开具的杨某土地证门牌号码与我父亲产权证门牌号码一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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