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21 17:51:18
问题描述:
我在(由国有改制)一股份制企业工作近12年,公司故意不与我们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肆意精简岗位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强行要求加班,少给或不给加班费,不及时足月发工资,从未安排过年休假,与其理论,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不与理采。我因此拒绝上班,公司以我旷工我15天将我们开除。请问我是否有权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以及不与我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11个月双倍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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