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遗产继承案件
更新时间:2012-03-06 21:30:27
问题描述:
请问:
第一,遗产有一套50万元私产房和70万元银行存款,共计120万元。共3个遗产继承人,A是被告,B和C是原告。法官已认定:A在父母死后,私自取出35万银行存款遗产。
请问:在A私自取出35万银行存款遗产的情况下, A还能分得房子的1/3吗?
第二,法院会判定,50万的房子三个人平分,70万存款三个人平分吗?
第三,如果像第二那样判的话,A可是要退回私自取出的35万元呀!那可不好执行呀!
第四,法官会这样判吗:A已私自取出35万,那A再得5万。判B得房子,B拿出10万给C,C再得剩下的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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