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乘客开车门撞到人的赔付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05 15:21:13
问题描述:
我乘出租车下车时开门撞到骑电瓶车的人,伤者住院,交警判出租车主责(80%),因出租车停车的位置不准停车;我次责(20%)。请问:1.我赔付的是否应是在保险公司赔付后的部分的20%?保险公司是否应先行垫付?2.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司机又不主张剩余部分,我是否可以拒绝赔付?3.出租车所属公司是否也有赔付责任?是否应在我之前?3.交警的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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