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更新时间:2012-03-01 10:39:02
问题描述:
本人自2009年7月到城通颐年山庄工作,曾经多次与山庄提及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原告,直到2009年12月底由于山庄多名员工到劳动局告被告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被告才勉强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里面有多处未填项目,并且按正常手续应该被告一份,原告一份可是被告始终不将原告那份合同书交给原告,当原告签名后,被告又在不通知原告的情况下,任意的将合同未填部分填充,以此蒙蔽原告,所以原告对合同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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