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效力

更新时间:2019-06-21 23: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公司发出的聘书,从法律效力分析只是相当于我们平常所说的OFFER,只是一个要约,如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条款,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当然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

  案情简介

  2010年8月,刘某应聘了上海某广告公司销售经理一职。面试结束后,公司认为刘某的条件符合公司的岗位要求,便通知他前来报到,并发出了聘书,聘书对刘某的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进行了约定。

  2010年9月,刘某正式到公司报到,但双方一直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刘某曾经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却表示,对于经理这个岗位,公司一直都是发聘书的。2011年1月底,刘某在工作中因为与公司领导意见有分歧而提出辞职。辞职时,刘某再次提出公司应与其补签劳动合同,但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

  离职后,刘某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10月-2011年1月期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争议焦点

  公司认为,对于经理岗位,公司规定一律只发聘书,不签订劳动合同。聘书中对于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都做了明确的书面约定,且也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故对刘某所提出的2010年10月-2011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无支付义务。

  刘某认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其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虽然发了聘书,但与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不同的,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因此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而且自己再三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却一再拒绝,故要求公司支付其2010年10月-2011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

  仲裁结果

  仲裁庭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公司向劳动者发了聘书,但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不能视作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仲裁庭最终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010年10月-2011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唐毅律师点评

  OFFER、聘书、劳动合同,一直都是许多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文书。

  从本案分析,首先,公司发出的聘书,从法律效力分析只是相当于我们平常所说的OFFER,只是一个要约,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当然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本案中的“聘书”只是公司单方发出的要约,是否真正建立劳动关系,还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并真正履行合同,劳动关系才成立。《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即便公司发出了聘书,如果劳动者没来上班,劳动关系仍然没有建立。

  其次,聘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虽然本案在裁决中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但是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看该聘书是否具备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合同的范畴是比较广泛的,能规范双方劳动关系的文件应该都是劳动合同。如果聘书的条款具备了上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也签署了聘书并反馈给单位,说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且实际履行,那么该聘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反之,若聘书不具备上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则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公司对刘某所发出的聘书只对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进行了约定,落款也只有公司单方盖章,不具备上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故不能视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故公司应当支付刘某2010年10月-2011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聘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劳动合同解聘书在哪里开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负责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都有标准格式,载明规定内容,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用人单位领用。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
劳动合同到期解聘书范本
合同到期续签流程程序: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4、鉴证或者备案。
律师解答动态
户口从城市迁回农村通常是可以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本身是原农村户口、在农村有宅基地等。解决方案是
您好,不合法。如果你是在试用期,你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如果你是正式职工,你需要提前
裸聊违法,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聚众淫乱等。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离婚冷静期到女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走不通,最快方式是诉讼离婚。准备好起诉状、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向法院提
你好,可以讲一下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您的诉求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核实下原因的
你!H这个是你根据你保险的政策的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