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购买合同解除问题
更新时间:2012-02-27 09:13:07
问题描述:
本人在余杭区东海闲湖城买了一套商品房,以按揭形式付款,在办理银行按揭时因开发商未告知本人在办理无房证明是要包括小孩子的证明也要打(在余杭区打证明的时候,办理员建议我们把小孩的一起打,我们打电话咨询开发商需要打吗?他们的回答是不用打,但我们在办理员的建议下还是打了。)在户籍所在地没有打小孩的无房证明,导致银行按揭申请不下来。楼盘就为我们在近10份的时候在房管局办理了退房手续,但到现在都还没有退还我们购房款。开发商要求我们重新签购买合同,但我们不愿要这个房子了 。请问律师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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