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罚身上随身携带未作为赌资的钱可以没收吗
更新时间:2012-02-26 19:08:12
问题描述:
2012年2月24日我和我的7个朋友共8人以1元一个底20元封顶在炸金花被观音上派出所抓了。当时做为赌资在桌上的有七八十块一个人。后来警察叫我们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了。共计一万二千元,我们都是货车驾驶员这都是加油的钱。到派出所后,有个姓丁的警官说身上的钱退一半一个人、其余的没收。低于一千的就不退了,另外还要罚300一个人。另外警官还把我们做了假材料把我们的输赢都夸大了几十倍。当时为了早点回家都照警察们做出的处罚签字了。处罚都没发票的。请问这样的处罚合法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