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子女应得利益
更新时间:2012-02-24 21:35:4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我与前夫2005年结婚次年生下女儿,同年家里私房拆迁,我前夫女儿还有公婆都是安置对象,共分得三套房产,其中一套房子卖掉,其余两套房产证都是做的4个大人的名字。08年由于第三者插足,感情破裂无法挽回,于2011年协议离婚,女儿跟我,同时前夫赔偿我80万分期付款,产证上我的名字去除,女儿户口留在他们家。由于女儿要上一年级,想把她得户口迁到我父母家,那么若干年后,我还能为女儿争取她拆迁后应得的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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