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
更新时间:2012-02-23 21:04:10
问题描述:
三天前(21日中午),我在路口前(导向线附近)路边停车后,打左转向起步,车头刚由路边进入车道线,车头与路的角度约30度,被后边来的一辆车由车头与我的与左车头相撞,我的车头左侧、对方车由车头损伤,对方右侧全部划伤,并驶出一车距离。事故后报保险公司,并报交警。交警、保险公司到场后,说采用简单程序处理说我承担100%的责任(交警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有现场照片),由我保险公司出钱,我负责给对方修车。现保险公司核定对方损失1500元。我答应保险公司的赔偿全部交给对方。先对方说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不合理,叶子板严重变形,应该换,不应该修,还提出了其他保险公司不能认定的损失。要求我给他赔偿。我本来想尽快处理,各忙各的,当时对交警、保险公司的处理没有异议,但是对方咬定我承担100%责任,就应该赔偿他所有损失(包括他这几天打出租车的车票)。我想请教一下(1)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能否重新申请交警进行责任认定?(3)如能,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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