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82条第二款解读
更新时间:2012-02-24 15:56:13
问题描述:
我在单位工作8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从未缴纳社会保险金,加班费想给多少给多少,整月加班,工作时间早上7:00-晚上22:00,请问劳动法第82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倍工资指的是法律程序默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日以后的每月二倍工资还是以前那一年的双倍工资?八十二条前款规定的是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那后款是不是指一年后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不是应该从法律程序默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日一直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我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期间要支付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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