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
更新时间:2012-02-17 14:26:47
问题描述:
你好!我跟老公是2008年谈恋爱的,于2011年2月22日登记结婚,现已一年!老公是江苏南通人,我们于2009年5月在我们当地(南充)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住房,(买房时我们还是男女朋友关系,房产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是他出的,原本打算贷款10万买房,可是后来因诸多原因导致贷款没能办理成功,后我们选择一次性付款,期间公公承诺只要我们结婚房子的余款10万由他家来出,可是至今未能实现(这算不算一种欺骗?)迫于无奈之下我将自己的嫁妆3万,及问娘家借了7万填补剩余的购房款,借款至今未还。装修是他家出钱,家具家电是我家出的钱)现在我怀孕7个半月,怀孕以来老公也一直没上班,他们家也一分钱没出,我们的生活靠娘家接济,老公对我跟孩子更是不管不问,最近还发现老公出轨,并且发现了他与那个女人的聊天对话记录,所以我现在想提出离婚,请问我怎么样才能最大的维护我跟未出世孩子的权益?他跟那个女人的聊天记录及他不回家的事实能否成为有力的证据?离婚我作为受害方能得到那些权益跟保护?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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