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交,超期一个多月的房租不要他付了,警察调解他也不同意,我不同意,大概要花多少费用?
更新时间:2012-01-31 15:37:3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家租一个门面给一个人做铝合金加工使用,租第一年是从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2月17日到期,到期以后打承租方的电话就无法联系了,我和他签的合同上没有说续租,合同上有一条是说超期6天以上不交房租就违约,并且从2011年6月后的水费、电费都没有交,电费是我到供电所补交的,若不交,供电所就要消电表户头,后来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终于在2012年的1月11日,有一个女生来说我是他妹妹,给他交2000元房屋定金,我收下了,但是和承租人还是联系不上,这时我就在2012年1月19日通知他妹妹和他父亲,说叫他在2012年1月30日以前搬走,超期一个多月的房租不要他付了,并且把2000元钱还他,若不搬就和我签合同,把剩下的房租给我,警察调解他也不同意,他说我要租月数,我不同意,他叫我起诉,现在我该这么办?大概要花多少费用?房屋年租费5880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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