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次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长达10个月的问题,谢谢
更新时间:2012-01-30 14:55:43
问题描述:
你好, 律师,我是遂宁A汽车站的员工,我想咨询一下,我从2010年8月进公司--2011年4月签订合同,这里长达8个月的试用期。并且从2011年4月签订合同开始,因为是调换了岗位,又开始了2个月的试用期,直到6月。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是有两次试用期,不符合劳动法? 而且试用期内工资未达到相同岗位的80%。并且在2011年整年年终奖,也只是从2011年6月开始计算。我觉得非常的不公平。请问 律师,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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