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公证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还是按照原协议判决?是不是最好将离婚协议公证一下?
更新时间:2012-01-18 16:49:52
问题描述:
老公有外遇,我们已经通过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加盖了民政局公章但是没有公证,离婚协议上写的房产归我,房产证是共有的2个人名字,但是按揭房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过户,如果我现在还清房贷男方不愿意过户,我是否需要上法院起诉?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公证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上法院起诉,法院会不会重新分割财产?还是按照原协议判决?我们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不存在威胁、欺诈,这种情况是不是最好将离婚协议公证一下?需要带哪些证件去公证?当天能办理好吗?如果他不愿意公证、不愿意过户,我是不是只能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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