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房产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11 19:52:46
问题描述:
两个问题一、您好,我有个朋友他在他所在村子里分得一套“大龄青年安置房”,因是集体土地,目前还没有房产证,只有使用权,他现打算将这套房子转售给我。请问这种房子可否转售?可否过户呢?转让协议怎么签呢?是不是双方签份转让协议就可以了?需要中间人嘛?非常感谢!!急!盼复!二、关于买卖集资房的法律咨询 A村在村里建了一批房子,是集资房,只能是本村人才能购买,没有房产证,房价要便宜很多,但是要在村里登记名字。 甲是该村人,买了三套,与村里签了买卖合同,因为买的多怕其他人有意见,其中有一张合同(称该房为F)就写上了甲和其侄子乙的名字,但乙并不知情。随后甲的外甥丙(外村人)欲购买,甲就将房F转给丙,但合同上的名字未改,即为甲乙二人。房子建好后,付款的发票上写的名字是丙和他岳父丁的名字(丙是入赘的,丁为家长)。 之后因丙家急需钱,打算卖掉该房F(征得岳父同意),通过中介找到买家戊,但此时尚未交付钥匙。丙表示一拿到钥匙就可以改名,故戊便与丙签订合同,交了定金5万。一周后买卖双方去村委拿钥匙改名,被告知钥匙还不能拿,也不能改名。故双方表示再等一段时间。 四个月后,丙从建房子的老板手里拿到了钥匙,但村里称由于是私下拿的,村里未统一发放钥匙,无法改名。 戊表示如果不改名,那就要重写合同,并把卖方手里相关的材料都交给戊。 不知道以下途径是否可行?买房主要材料是:买房时的合同、付款的发票、交房的交付书。合同和发票上的所有写有名字的人复印好身份证和户口本,都签好协议,表示多方合意,该房F属戊所有。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效?如果公证的话,可行吗? 我是戊方,因为这套房子在经济承受范围之内,所以还是中意的。因为怕将来有纠纷,故我想知道,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还请律师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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