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被罚830元
更新时间:2012-01-10 10:48:35
问题描述:
昨晚上,我与母亲及女儿去大润发康桥店购物的时候,在购买散装货物区看到一包已称好重但无人要的开心果,上面标价很便宜才二十几元,明知价格与重量不符,但出于贪便宜的心理,我们还是拿子这包东西,另还称了点紫薯干,又购买了其它一些东西。后结帐处结帐共消费3百多元。后可能结帐处的人发现了这包开心果,于是我们被保安带入一间房间,由于心虚,就承认了这件事,也愿意将超出部份予以补偿,但其一定要我们一赔十,不赔不放人,在无奈之下,我们赔了830元钱,还填写了张表格。但没写罚款金额,且未给我们任何票据。出于隐私的保护,没敢写真名。但回家后除了后悔外,还在想,他们是否有权利要我们赔这么高昂的费用。为此一夜无眠。我想请问律师,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是否可以要回这高额罚款。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