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工资
更新时间:2012-01-09 10:14:31
问题描述:
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011年09月14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以每月3200元到01月03号放假就该支付申请人工资现如今多四天拉多不见人影更别说是发工资拉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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