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合同期已过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05 10:47:27
问题描述:
我是2010年11月16日进入一家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合同,2011年12月20日公司出具书面通知至12月31日止不再续签合同,请问共计可以获得几个月经济补偿?自2011年11月16日以后至今的工资如何计算,能获得双倍赔偿吗?元旦后至今天我还在公司未办理交接手续,下午人力资源部要求我交接不用再来公司了,能随便办理交接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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