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铺拆迁
更新时间:2011-12-27 13:22:38
问题描述:
我于2002年花9万元与我们当地村委签订了一份店铺租赁合同,合同期是10年,可是今年要开发,所以拆迁,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我们现在也把房子租赁出了,一年是5万元。请问现在我们能得到哪些赔偿?请问是以下赔偿吗? 1、剩下两年的租金(以当前的租金为准,5万元/年) 2、装修费和拆迁费。 3、经营补贴(500元/平方米),这个是我现在最搞不懂的,因为拆迁人 已经给村委赔偿了经营补贴,但是村委说我没有房屋产权,所以不给我这个经营补贴,说是这个钱是村委的,请问我是不是应该得到这块补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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