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更新时间:2011-12-22 17:55:35
问题描述:
我妻子07年向别人借款六十五万元钱月息3%(月息3分),然后又转借给别人,另外又向多人借款一百多万元也是月息3%(月息3分),然后转借给别人。今年十月和十一月,债主分别把我夫妻告到法庭,法庭判决以上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返还,判属夫妻共同债务,并把我在单位的工资、存款、房屋等查封。因为我和我妻子一直是两地分居,我长期在外地工作,确实不知道我妻子这种作为,她也从未告知过我。法庭封存我工资后我才知道。请问律师我妻子所做的这些,是否也属夫妻共同债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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