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爸爸以做生意为由问妈妈借了20万,汇款时凭据被爸爸拿走,起诉能够拿回妈妈自己拿份钱吗?
更新时间:2011-12-22 03:01: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爸爸和妈妈离婚已经有10年了,2009年爸爸以做生意为理由问妈妈借钱,一共有20万这样,这些钱都是政府征收土地时妈妈和弟弟所分得的钱,一共20万这样,因为妈妈不知道,在汇款的时候凭据被爸爸拿走了~~~~ 离婚的时候因为不想拖累妈妈,所以我自愿选择了跟爸爸 ,但是离婚后我一直跟妈妈住,吃的 住的 用的全是妈妈一个的,爸爸也没给过我一分钱的生活费,土地征收的时候我也分得了大概13万这样,因为户口是跟爸爸的,所以政府拨款下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的那份钱也全部给爸爸领完了,他拿我的钱去买了小车也没有问过我,也没跟我说过,更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现在爸爸跟别的女人结婚了,我要怎么做才能够把我和妈妈还有弟弟的那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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