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因“事实不清,依照就的国家赔偿法,依照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还是使用新修订的法律?
更新时间:2011-12-05 21:17:44
问题描述:
2010年,刘因涉嫌抢劫犯罪逮捕羁留339天,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南海区任命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为此,2011年,刘提出的人身赔偿申请。请问:(1)依照就的国家赔偿法,刘能否获得赔偿?(2)依照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刘能否获得赔偿?(3)刘赔偿申请是使用旧法还是使用新修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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