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起诉离婚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12-05 12:31:24
问题描述:
关键一 :2010年5月领取结婚证。由于男方家条件一般,没有能力购房。于是女方父母2010年3月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190平的房子,当时顾忌到怕男方压抑,心理受影响,所以产证上写了女方父母,女方和男方四个人的名字。后来男方写了一张100万的借条,说是用于购房暂借女方父亲100万。装修房子时,装修家具都是女方出钱。结婚前后,女方母亲给了女方一张20万的卡,用于结婚前后的一些支出。
关键二 :酒席,2010年10月,由于男方家是乡下,于是小夫妻两决定在上海先办一场西式婚礼,西式婚礼邀请了女方的亲戚和男方的父母姐姐姐夫和朋友。西式婚宴的钱由男方出的。两天后回男方家再请其他亲戚朋友吃饭。
关键三 :结婚前,男方父母给了女方8万元彩礼,男方自己出钱给女方买了钻戒之类的首饰。结婚时,女方家收到礼金约13,4万,男方收到礼金约6万多。后来花费了一些,礼金总共还有16万。
关键四 :男方和女方及女方父母同住两年,女方父母没有收过任何生活费之类的钱款
结婚一年半,男方觉得在女方及女方父母面前伤了自尊,于是,女方随男方搬出去租房住,女方也承认自己脾气不好,于是努力改变,但男方却整天不理不睬。甚至在最后一次大闹下,赶女方回家,收回了租放的钥匙。女方和男方准备协议离婚,但男方开出30万的条件。离婚可以,但要女方给他30万,否则就不离婚。30万是包括彩礼8万,礼金6万,还有结婚到现在男方说他花费的十几万.原本女方愿意给男方10万,可男方却说那干脆不要离可。女方感到心死了。所以决定起诉离婚。
想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一。这种情况下,男方有资格提出30万的要求吗?
二。因为产证上有男方名字,那男方是否就可以获得四分之一的房款?
三。女方有男方2010年写的一份100万借款欠条。是否时效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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