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21 21:36:04
问题描述:
我自07年4月,一直在这个加公司供职,该公司也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现在要求双倍赔偿,能要求几个月的?是按08年1月到08年12月算,还是按照从08年1月到11年12月算呢?另外我这种情况有没有超过时效性,申请仲裁能受理吗?我准备和公司协商辞职,在要求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的同时,我能不能要求获得1年1个月标准的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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