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1-11-18 10:27:01
问题描述:
一醋酸纤维素公司,要想办辞职手续真是太困难了。没关系的话一般要拖一两个月.而且走的时候还要赔偿公司的一些费用,只要你签字了的就给你算钱,大家都知道签字绝大多数都是形式主义。你不交钱就不给你办离职手续,社保公积金都没法办。还有就是工资问题。拿到手的钱=基本工资+基本绩效+200元购物卡等福利—社保等扣款。以普通职工为例,辞职当月干满的话就只有基本工资,什么奖都没有,社保照扣。拿到手的钱只有没有辞职的五分之一还要少!大家为什么不能好聚好散呢?难道国企就都是这个样子的吗?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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