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复印件有多大法律效力,如何增加其效力,一般银行会出庭作证吗?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1-11-17 22:04:38
问题描述:
我是卖方,买方申请商业贷款买我的房子。不久前和买方去办理了银行按揭,后来突然接到按揭公司电话,说银行那边说我签收的收据地址和我房产证上的地址不符,要求我重新写份收据。我要求按揭公司给银行电话给我核实,对方也不肯,要求提供按揭公司盖公章的通知给我,说明什么原因要求我重新写收据,对方也不肯。后来我自己问到银行,才知道对方是提供了虚假的收据给银行,银行觉得地址和金额处有明显的涂改痕迹以及字迹有差异,所以要求按揭公司重新提供收据。并非按揭公司声称的,因为我签的收据上的地址和房产证地址不符。
现已经从银行拿出了了按揭公司提交给银行的伪造的收据的复印件,但是不知道复印件的效力有多大?需要再拿什么证据来辅助这份伪造的收据复印件吗? 因为现在买方和按揭公司想推卸责任,说我不配合按揭,想让我承担违约或者贷款批批不下来的责任。银行一般会出庭做证吗?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及我可以追究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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