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问题请教律师
更新时间:2011-11-15 14:20:24
问题描述:
借条
今借到XXX人民币现金计叁拾五万元正经双方约定在三年内还清〈从2006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10日〉注:若在两年内还清〈2008年7月10日〉不计利息,如还不清借款数从第三年起计息按月息一分计算。
借款人:XXX XXX(夫妻)
2006年七月10日他现在还了我3次钱 第一次是2007年12月 还了4万 第二次是2010年2月 还了6万 第三次是2011年2月还了25万 我现在找他继续还清包括利息钱 他说钱都还完了 没了 现在怎么算他还欠我多少钱 能起诉吗 有把握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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