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我借给别人10万元现金,借条上标明"按月预付利息,按千分之二十结算“\,在支付了14个月的利息后,我说我应该在2012年4月27日支付,但现在我不支付本息。在这种情况下起诉他的结
更新时间:2022-12-06 19:49:34
问题描述:
2008年2月27日,我借给别人10万元现金,借条上标明"按月预付利息,按千分之二十结算“\,在支付了14个月的利息后,我说我应该在2012年4月27日支付,但现在我不支付本息。在这种情况下起诉他的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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